含油廢水中所含的油類物質,包括天然石油、石油產品、焦油及分餾物,以及使用動植物油和脂肪類。從對水體的污染來說,主要是石油和焦油。不同工業部門排除的廢水所含油類物質的濃度差異較大,在含油廢水處理中所選擇的方法也不同。下面漓源環保帶您一起了解一下。
廢水中所含油類物質的相對密度多數小于1,如石油和石油產品的相對密度一般為0.73~0.94。有的油類物質的相對密度大于1,如重焦油的相對密度可達1.1。油類物質在廢水重通常以三種狀態存在:(1)油品在廢水重分散的顆粒較大,歷經大于100μm,成為浮油(在含油廢水重,這種油占水中總含油量的60%~80%,是主要部分,易于從廢水重分離出來);(2)油品在廢水重分散的粒徑很小,呈乳化狀態,稱乳化油,不易從廢水中分離出來;(3)小部分油品呈溶解狀態,稱為溶解油,溶解度約為5~15mg/L。
生產裝置排出的含油廢水,應按其所含的污染物性質和數量分類處理。如采用中立分離法除浮油和重油,采用氣浮法、電解法、混凝沉淀法除乳化油。通常除油用到的工藝有隔油池,為自然上浮的油水分離裝置,可分為斜板隔油池、平流隔油池、小型隔油池等。也有氣浮法,通過微小氣泡在上浮過程中,將廢水中的油帶到水面,從而用刮油機將油類刮走。電解法則通過電化學的方法,將油類物質化學性狀結構等發生改變而采用的一種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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